2024年10月已构成名誉侵权!重庆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骂人被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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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月日消息 在微信获得国内消费者的青睐与追捧的同时,朋友圈也成了许多人分享动态、心情等内容的第一选择。而据最新消息显示,重庆一男子近日却因为在朋友圈骂人被法院罚款人民币元!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⑵据悉,柳某与皮某是微信好友。今年月日晚,皮某在微信应用程序中以微信号为“p******”、微信名为“皮××”的个人账号朋友圈中发表言论,称柳某“破坏了别人家庭就该夹起尾巴做人!”“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到头来当小三,真是给你祖宗十八代都蒙羞!”“哪个都没屏蔽,随便看,敢做就堵不住让人说!”同时配有柳某照片一张。月日,皮某又在其个人账号朋友圈中发表相关文字并配图。

  ⑶当天,柳某委托律师向皮某发出律师函,要求皮某删除针对柳某的所有不当言论,并在微信平台公开发布道歉信息。皮某收到律师函后,删除了自己于月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但双方就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柳某诉至合川法院。

  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皮某出于个人情绪和主观推断,擅自在微信平台上公开发布柳某照片,并配上关于柳某隐私及带有侮辱性的文字,导致柳某名誉受到损害;皮某的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皮某发表言论的范围仅限个人朋友圈,且及时删除月日的评论,对柳某名誉的影响力有限。

  ⑸最终,法院判令皮某立即删除月日在微信朋友圈中所发布针对柳某的不当言论,并于判决生效后日内赔偿柳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元,同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道歉声明,且内容需由法院审定!那么,各位小伙伴又如何看待此事呢?